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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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2022—2024年)复核工作的通知

消费品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2026-07-28

工信厅消费函〔2026〕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加强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以下简称推广目录)动态管理,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的推广目录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优质产品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对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入选产品进行全面系统的复核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2022—2024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入选产品及企业(附件1)。

二、复核内容

(一)企业经营持续性与合规性

1.法人资格及经营状态。核查入选产品所属企业是否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主体,工商登记状态是否为存续,有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情况,有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移出等情形。

2.信用状况。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核查入选产品所属企业近3年是否存在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记录。

3.行政处罚及违法违规情况。核查入选产品所属企业近3年是否存在涉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记录,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其他行为。

(二)产品质量与安全性

4.质量标准符合性。核查入选产品所属企业是否持续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如ISO9001等)、入选产品是否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实施CCC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应复核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应复核其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5.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核查入选产品近3年在各级有关部门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质量检测不合格情况;是否存在因产品缺陷或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通报、处罚、责令召回事件。

(三)市场信誉与服务

6.消费者投诉。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咨询信息系统或全国12315平台等主流消费维权渠道,系统收集核查申报单位及入选产品近3年的消费者投诉情况,确认入选产品及所属企业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等问题引发群体性投诉或较大舆情事件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7.市场表现与供应持续性。核查入选产品是否仍具备稳定产能、销售渠道和供货能力,是否仍处于正常生产销售状态。

三、复核流程

(一)企业自查。8月9日前,参加本批次复核的产品所属企业登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平台(lnyp.cesinet.com),完整、准确、真实填报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入选产品自查信息,已有账户的可以直接登录,未注册账户须先进行注册。同时,准备纸质版自查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及真实性声明(附件2),加盖公司公章后上传至管理平台。

(二)推荐单位初核。8月10日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平台(账号密码统一发放)审阅企业自查材料,对照评估复核重点,结合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第三方数据验证等方式,对本地区的申请进行初核,出具通过或不通过的建议,并于8月30日前正式行文将初核情况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随文附初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信息平台电子数据应同步提交。对于企业名称变化,企业合并、分立或兼并重组等变化应当同时报送。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评审、核查相关费用。

(三)专家核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初核意见及企业材料进行集中核定,重点对建议取消资格的产品、存在争议的产品进行确认,提出建议取消资格产品名单及理由。核定过程中,视情况要求有关企业补充材料、作出说明,或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进行验证。

(四)结果审定与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专家核定意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对核定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审定结果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示,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审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告从推广目录中予以撤销的产品和信息变更产品名单。对从推广目录中撤销的产品,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在广告宣传、包装标识、展览展示等活动中使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相关字样。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高度重视此次复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专业支撑,优化指导服务,确保复核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效。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对照入选条件和复核标准逐项审核,不得擅自放宽条件、简化程序、降低要求。

(三)协同联动、汇聚合力。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机制,多渠道获取企业产品质量、信用状况、投诉举报等信息,切实提升复核工作质效。

(四)强化宣传、规范引导。以此次复核工作为契机,加大对推广目录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老年消费者优先选购入选推广目录的优质产品,增强消费信心。同时,对复核中被取消资格的企业和产品,要依法依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杨靳娇010-64102620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010-68205673/5655


附件:1.2022—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入选产品名单

           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入选产品自查报告

           3.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入选产品复核情况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7月26日